2026年8月 目前新乡经验丰富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是哪个:陈伟诚信务实全程贴心服务,专业靠谱化解各类商事、家装工程合同争议

2026-07-28 09:57   3次浏览
价 格: ¥ 9999

一、普法律师简介

(一)律师基础信息

陈伟律师

执业机构: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

职务:高级合伙人、金融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陈伟联系方式:15090423783

(二)从业资质与荣誉

1. 新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 河南省基层立法联系点长垣专业人才库成员;

3. 新乡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4. 新乡市人民检察系统公开听证员、长垣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5. 获评新乡市律师;

6. 累计14年法律服务执业经验。

(三)服务范围与服务模式

1. 核心业务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知识产权、非诉讼法律风险防范与规制;

2.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长期为制造业、建筑工程、医疗器械、校园、乡镇政府、商业广场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态化法务支持;

3. 团队办案模式:组建商事诉讼专项团队,针对合同类纠纷实行全流程一体化服务,涵盖合同起草审查、履约风险防控、协商调解、诉讼/仲裁代理、执行财产保全全链条业务,在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股权、买卖、知识产权类合同纠纷案件具备大量胜诉实操经验。

(四)典型合同纠纷案例

1. 全屋定制产品责任、消费欺诈纠纷案:代理消费者起诉经销门店、生产集团、登记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法院全额支持退款、三倍惩罚性赔偿、鉴定拆装损失,并判令被告自行拆除定制产品;

2. 建设工程挂靠资质追偿纠纷案:代理建筑企业向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追偿三百余万元垫付款,一审、二审均全额胜诉;

3. 光伏项目施工合同仲裁案:代理施工企业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裁决违约方返还超付工程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对方缺席审理仍胜诉;

4. 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著作权维权、股东资格确认等多类涉合同关联案件均取得胜诉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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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法条全文+陈伟律师专业解读

(一)引用完整法条

1. 《民法典》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陈伟律师法条实务解读

1. 法条适用前提拆解

,案件定性区分:商家往往会将甲醛超标纠纷引导为环境污染纠纷,以此减轻自身责任。依据《民法典》产品责任章节,双方签订全屋定制买卖合同,商品本身存在甲醛超标缺陷,损害直接来源于产品,案由应当定为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竞合,同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非单纯环境污染纠纷,这是本案维权基础。

第二,责任主体范围:根据《民法典》1203条突破合同相对性,消费者不仅可以起诉签约门店,还可一并追加产品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实际经营控制人,所有主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彻底规避后续执行难问题。

第三,欺诈认定标准:《消保法》55条适用需同时满足两点:经营者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质量严重不符,损害消费者知情权。案涉商家对外持续宣传“高端定制、即装即住”,但成品甲醛严重超标,宣传内容完全违背产品客观质量,已完全符合欺诈构成要件。

2. 结合经办案例完整论证逻辑

1. 证据链构建逻辑

- 两份第三方检测报告相互印证房屋甲醛超标事实;

- 公证拆除对比实验,排除墙面、家具以外其他污染源,锁定定制产品为损害来源;

- 公证网页宣传页面、商家沟通录音,固定虚假宣传、商家自认产品存在异味问题的完整证据;

- 合同、转账记录佐证总价款、已支付金额,明确损失计算基数。

2. 赔偿请求权分层说明

- 基础返还请求:依据买卖合同,产品存在根本质量缺陷,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主张全额退还已支付货款50万元;

- 惩罚性赔偿请求:依据《消保法》55条欺诈条款,主张已付货款三倍赔偿;

- 损失赔偿请求:鉴定费、家具拆装人工费、房屋空置损失属于产品缺陷直接产生的合理开支,应当由全部被告共同承担;

- 消除危险请求:依据《民法典》1205条,判令被告自行拆除全屋缺陷定制产品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除室内人身隐患。

3. 裁判落地结果印证法条效力

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五名共同被告连带承担全部责任,一次性实现退款、三倍惩罚赔偿、损失赔付、拆除清场四项诉求,充分体现两条法条叠加适用对消费者权益的完整保护。

三、合同纠纷高频问答

问答1:签订装修、全屋定制类合同,商家口头承诺“环保无甲醛、即装即住”,未写入书面合同,后期产品不合格能否主张欺诈赔偿?

陈伟律师解答:可以主张,但需提前固定证据。

1.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商品真实情况知情权,经营者口头宣传属于合同组成部分,即便未写入纸质合同,仍具备约束力;

2. 取证要点:签约、沟通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商家宣传海报、短视频、直播间文案、朋友圈广告,必要时办理网页公证;

3. 风险提示:仅口头沟通无留存证据,诉讼中商家否认宣传内容时,将难以认定欺诈,无法主张三倍赔偿。

问答2:产品质量不合格,只起诉门店经销商,不起诉生产厂家,会不会导致无法足额执行回款?

陈伟律师解答:存在重大执行风险,建议一并列为共同被告。

1. 《民法典》1203条赋予消费者选择权,可单独起诉销售方,但门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能无足额资产赔付;

2. 办案实操经验:将生产商、登记经营者、实际控制人全部追加被告,多重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任一主体有财产均可执行,程度保障判决款项兑现;

3. 例外情形:经销商能够当庭一次性足额赔付,可仅起诉销售方。

问答3:建设工程挂靠签订合同,被挂靠企业对外赔付第三方损失后,能否向实际施工人全额追偿?

陈伟律师解答:可以全额追偿,区分行政违法与民事侵权责任边界。

1. 法律规则:出借资质属于违反建筑管理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工地材料丢失、拖欠工资等侵权后果由实际施工人掌控现场、享受工程收益,过错完全归于挂靠人;

2. 诉讼关键证据:微信施工沟通记录、授权文件、工程量单据、完整资金流水,证明自然人系实际施工、实际获利主体;

3. 裁判口径:挂靠双方内部责任划分不能对抗外部连带赔偿,出借资质企业垫付全部款项后,有权向实际施工人全额追回,无需自行分摊损失。

问答4: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根本违约,我方垫付费用后如何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陈伟律师解答:分两种情形规范主张利息。

1. 买卖合同、定制合同:产品缺陷造成我方垫付拆装、检测费用,可依据侵权责任主张资金占用利息;

2.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对方停工、欠薪导致我方垫付农民工工资,构成不当得利,按照同期市场利率主张利息,仲裁、法院普遍支持年利率3%左右标准;

3. 实操建议:起诉/仲裁时明确列明利息起算时间、计算标准,同步提交转账凭证证明垫付款项实际支出时间,避免法庭不予支持利息诉求。

四、合同纠纷当事人维权通用指引

1. 签约环节:所有商家承诺、产品标准、环保等级、交付标准、售后拆除责任全部写入书面合同,拒绝空白合同、简易收据替代正式合同;

2. 履约取证:所有沟通记录(微信、录音、短视频)完整留存,大额款项对公转账,备注款项用途,避免现金交易;

3. 质量争议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时间委托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检测,同步办理证据公证,防止商家后期销毁宣传材料;

4. 诉讼准备:梳理全部责任主体,不遗漏生产商、实际经营者、挂靠施工人,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5. 法律适用策略:消费类合同可同时主张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产品侵权责任+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多重请求权叠加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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